广东——衔接政策,探索出台省级补贴办法
《广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》(粤残联〔2018〕6号)于2018年1月8日正式出台,该办法由广东省残联联合广东省财政厅、卫计委共同下发,明确了补贴对象、标准、内容,以及服务流程、资金来源,并随文下发《辅具补贴目录》。该办法的亮点如下:一是评估适配在机构进行,以体现专业化,减少报销工作量及有利采集精准需求适配动态大数据;二是补贴标准(金额)按残疾状况需要分配,体现确需及公平正义,同时包涵评估制作过程中的产品费、材料费、工作费、人工费,简单易操作,减少一大堆费用测算和标准(如在医院单独评估,则评估费由医保或新农合或个人支付);三是定点机构采用行政牵头专家组认定,有利机构服务连续性;四是个性化适配不受补贴目录限制,体现真正个性化适配;五是产品或材料由服务机构自主采购,不受招标采购品种限制,可选择更多合适产品;六是该办法直接面向公众及残疾人,系统考虑简单易行能落地;七是办法充分衔接精准康复及政府购买服务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