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》国家标准部门、专家论证会召开
- 日期:2010-03-29
- 来源: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
3月28日,中国残联和《中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》国家标准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了部门、专家论证会。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出席会议,卫生部医政司、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、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、中国残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标准起草组专家等共19人参加会议。 程凯副理事长发表讲话,首先感谢有关部门和标准起草组专家对《中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》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的支持。并指出,残疾人评定标准的修订,是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》(中发[2008]7号)和《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[2010]19号),关于制定国家残疾标准,加强信息收集、监测和研究,做好残疾评估、鉴定和制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,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要求的具体举措。残疾人评定标准自2004年开始修订以来,充分延续了1987年版标准,充分借鉴了现有各部委、各行业伤残评定标准,充分吸纳了世界卫生组织ICF(《国际功能、健康和残疾分类》)等分类标准的理念,为本标准的申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,新修订的残疾人评定标准对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、加快推进残疾人“两个体系”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。他强调,残疾人评定标准的修订是适应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需求、规范残疾人管理和服务工作、加快推进残疾人“两个体系”建设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,任务非常紧迫,必须加快残疾人评定标准修订进程。 会上,与会人员对《中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》国家标准相关部委反馈的意见进行了研讨,并达成一致意见,会议同意《中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》国家标准通过论证,并将尽快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发布。
图为会议现场
程凯副理事长发表讲话
图为会议现场
程凯副理事长发表讲话


